安慰變成辯論及責備

約伯的三個朋友遠道而來,目的是為了安慰約伯;雖然他們各人的性格都不同,但觀察他們的對話,其論點都有一些共同之處:就是要說服約伯,指出約伯有罪,並且用辯論的方法,希望約伯相信一個沒有罪的義人,是不會受惡報的(他們認定約伯的苦難是惡報)。他們認為如今約伯受到如此大的懲罰,是因為他犯了罪;於是他們就試著說服約伯,讓他知道自己的罪,便可以從苦境中返回。然而約伯不承認自己有罪,於是他們的安慰就變成與約伯的辯論、變成對約伯的責備。

三個朋友輪流發言,先由年長的開始,以利法先以異象的看見,說明他得到了默示(參考四章12~21節),以此要讓約伯信服。之後,他暗示自己比約伯年紀大(參考十五章10節),就倚老賣老,希望用經歷來壓倒約伯。而比勒達似乎年齡較小,就以考問前代,追念列祖所查究的,來說服約伯(參考八章8節)。最後的瑣法,則比較衝動,他是憑血氣而說話(參考二十章2節),他一開口就是責備,毫無溫和的話可言(參考十一章1~6節)。他對約伯的指責,常是直指其非,似乎不太講證據的(參考十一章7~8、14節,二十章4~5節)。他們三人中,以利法及比勒達有三次的發言,而瑣法則有兩次的發言;但沒有一人的言語,可以說服約伯,使他折服。原因很簡單,因為約伯不是因為犯罪而引起的苦,而是因為他是義人,接受神的更進一步福氣而受的苦。

     這三個朋友,遠道而來探望約伯,先是七天不說話(參考二章13節),之後聽到約伯說話後,就沒有再問其他的因由,直接指責約伯(參考四章1~11節)。他們的問題,是沒有先了解對方的真實情形,就從約伯痛苦的自白中(參考第三章),馬上接著說話;這不是一個安慰者所應說的話。他們應該先站在約伯的立場,探究他為何會有這些反應,這些災難,如此他們才可以用討論的方式,得以安慰約伯(參考二十一章2節)。但他們卻先入為主,認定是約伯的問題,於是馬上就從安慰變成辯論,並且變成直接的指責。今天我們若要幫助人,首先應了解這人的真實狀況,而不是靠自己的臆測決定對方的問題;我們應先讓對方詳細說出他的感受、意見,然後站在對方的立場上,一同想辦法去解決問題,這才是真正的協談方法。三個朋友的先入為主方式,反而只會對約伯造成二度傷害,不會對他有直接的幫助。

要幫助人,必須有愛

一個人若要幫助受苦的人,最大的條件就是捨己的愛、謙卑的愛。這三個朋友雖然對約伯有愛,但到了後來,他們為了表現自己的對(義),竟變成了約伯的敵人;他們不體會約伯的苦,卻一再地在他的傷口上撒鹽,那是不能服人的。今天我們若要幫助人,至少有兩個條件是很重要的,第一,要有愛;第二,要站在對方的立場,謙卑自己而用服事人的心態,用神的話及實際愛的行動去幫助人。

一個能有機會幫助人的人,不一定是比被幫助的人強的。當我們看到了一個需要被幫助的人,而要去幫助他時,一般都會覺得自己比別人好、比別人強。然而,我們切不要以為能幫助人的人,一定比別人好;我們要以僕人的心態去幫助人,才不會把驕傲及己帶出來。要幫助人的人,是要有真正的謙卑之心,一個驕傲的人,是沒有資格幫助人的。即使是對一個犯罪的人,我們也應以愛為出發點,才能勸勉人;若沒有愛,我們就沒有資格去幫助人,更沒有資格去指責人。


(摘自《約伯記靈拾本書〈第四章約伯與三個朋友對話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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