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自然中與神相遇


文/李文屏(作家、神國雜誌特約撰述)

站在永恆的聖者面前,人就會有所改變。傅士德

有一些人,近距相處,讓人如沐春風,不知不覺受其感染,言談舉止間便也有了春風的氣息,可謂近朱者赤,近芝蘭者香。

這是神希望人親近祂的一個原因。摩西在西奈山與耶和華共處40晝夜,下山來臉上發光(參考出埃及記34:28-35),那是由人的身上折射出神的榮光。多年前,我曾在一個小組聚會中偶遇一位無名宣教士,初見之下甚是驚訝,好像她的全身散發著微妙而神聖的柔和輝光,讓我驚歎人的精神可以如此「美貌」。

這樣的體驗似乎有些神秘,也並不常見。摩西常常與神同行,但聖經只在一處提到他進入神的同在後,臉上發光。不過,當人靠近神,神的光就會照在他/她的心上,由心及行,由裡及外,人的生命就有了另一種可見、可喜的變化,如傅士德所言:「站在永恆的聖者面前,人就會有所改變。」

聖者無所不在、無限豐富的特性,讓人站在祂的面前有了很多方式。每一種性情的人,都有最恰如其分的途徑靠近祂;而「自然」之途,跨越人的性情,能將不同的人都帶至祂的面前。

自然的神聖特性

慈愛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前,先精心預備孩子生活的環境和家園。這正是神造人之前所做的。祂為人預備了自然與萬物,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,將祂神聖的愛與智慧滲透於天地之間。這是為甚麼人進入自然時,無論認不認識神,都會得到沁潤和啟發。自然,從誕生的那一天起,就因為出於聖者、富含聖愛與智慧而具有神聖的特性。

因此,自然科學─當人的智慧窺見神的定律時的發現─可以不斷發展;人文之花─得到自然啟發的靈思斷想─也不斷盛開。無數王羲之們「仰觀宇宙之大,俯察品類之盛」而「游目暢懷」;無數善悟者也借景抒情、藉物說理,得到人生的觀照,如周敦頤說自己「獨愛蓮」,因見蓮「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漣而不妖」,是「花之君子者」;而臨摹自然的各樣藝術更是無需多言。

對於化育在自然中的神聖之愛與智慧,有不少耳聰目明者能確切心領神會,如聖伯爾納鐸(Saint Bernard of Clairvaux)。他說:「我在樹林和原野學到了神聖的科學知識和聖經的道理」;看到「恩典之河不能往山上流,不能流上驕傲之人心中陡峭的懸崖」;體會到「你不能從大師那裡學到的東西,藤蔓和樹木會教給你」,「你在樹林裡面找到的東西會比書籍裡面多。」

當滿腹經綸容易讓人仰鼻傲世,包括靈性方面更隱蔽的自驕,親近自然的伯爾納鐸避免知識的陷阱和靈性的自驕,發出肺腑之言:人的「三樣最重要的美德是:謙卑,謙卑,以及謙卑。」

保羅說,自然是造物主永能與神性的彰顯(參考羅馬書1:20)。心中有神的人,當進入自然這一神為人預備的神聖空間,會更敏覺於神的臨在與啟示,所以神學家馬丁路德「在春天的每一片樹葉上」,都看到「主對復活的應許」。

自然作為上帝的親手傑作,其大美往往讓人屏住呼吸,頓生崇敬。以上帝之愛為力量源泉的作家、詩人安潔羅(Maya Angelou)感歎:「生命不在於你呼吸的次數,而在於有多少讓你屏住呼吸的時刻。」因為奇妙的自然而看到偉大的神,就是這樣讓人屏息的時刻。即使不完全認識神的人,也會因為自然的神聖特性而靠近祂,如理性的哲學家康德,因為「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」而心生敬畏,推論出上帝的存在。


自然與靈修

都說上帝留下了兩部書:有字的《聖經》與無字的自然。人靈修往往是讀聖經,不多的人會真的以「讀自然」來靈修,而且「讀你千遍也不厭倦」。那些雙修聖經與自然的人是有福的,他們能更多地親近神。

基督徒,顧名思義,基督的「徒弟」,效法基督的人。故其靈修進步的尺度就不在於外在行為上是否多做一些善事─因為「做」是非常表面的行為,甚至是可以假裝的─而更在於內在生命(靈性)是否越來越像基督。裡面改變了,外在的行為、態度等自然就有體現,包括做善事。

這正是神的心意。舊約的種種律法在於規誡人的行為(外在表現),卻因在救贖和讓人得生命的事上「軟弱無能而廢掉了」,「一個更好的指望被引進來」(參考希伯來書7:18),就是神將愛子賜給人作代罪者與救贖者,為的是讓得蒙救贖的人可以自由「效法祂兒子的模樣」(參考羅馬書8:29)。這成為基督徒靈修的主旨。

而效法必須始於聽從,所以神吩咐門徒「要聽從祂(基督)」(參考馬太福音17:5),基督也用「效法」的教法培育門徒,對他們說:「你們當……學我的樣式」(參考馬太福音11:29),「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」(參考約翰福音13:15),「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。」(約翰福音13:34)

靈修既然是要效法基督,那麼耶穌基督的「樣式」是怎樣的?

在祂的豐富中,我們至少可以看到(但不局限於)以下一些特徵:

1.         心裡柔和、謙卑。(參考馬太福音11:29)
2.         饒恕,哪怕是殘傷和奪去自己性命的人。(參考路加福音23:34)
3.         對神、對人主動的、深到捨命的愛。(參考馬可福音14:41;10:18)
4.         慈悲,關注人心靈和身體的需要。(參考馬可福音6:34;馬太福音14:14)
5.         對神深刻的信靠,相信神凡事都能,並在祂背過臉去不看自己的時候,也可託付靈魂。(參考馬太福音19:26;路加福音23:46)
6.         常常與神獨處。(參考路加福音3:21;5:16;6:12)
7.         體恤並建立人(彼得三次不認祂,祂建立彼得為教會的磐石)。
8.         以俯身服事的方式來領導。(參考約翰福音13:15)
9.         常常為人、為事禱告。(參考路加福音22:32;23:34;24:30)
10.       出於愛對神順服,哪怕是赴死,並死於酷刑。(參考路加福音22:42)

這麼一看,我們難免疑惑了:人能效法到位嗎?能做到嗎?

答案是:不能。

這就帶給基督徒靈修一個特點:絕不是單靠自己的力量來增加靈命的程度,以致可以像基督那樣去愛、去信、去捨己、去尊榮上帝,並讓人獲益。不,人靠自己做不到。基督徒靈修的實質與根本是:由聖靈帶領,由聖靈幫助,由聖靈成全,人所要盡的本分是有被帶領、願順服的意願,和與之相符的行動。基督說:你們要到我這裡來得生命(參考約翰福音5:40)。到祂那裡去,就是「站到永恆的聖者面前」,就是像葡萄枝子連到葡萄樹上,讓葡萄樹的生命流到自己身上。

所以,靈修是一種神與人的「合作」。人是有靈性的「陶泥」,可以選擇是否願意順從陶匠的手指。當願意順服,陶泥就能在陶匠手指的引導中成型,並脫胎換骨,在「火」─各種生活、服事的際遇中,出落為陶瓷精品。

如此的神、人合作,人雖為主體,聖靈則為主導,所以靈修之果可說是「聖靈的果子」,其構成的成分「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。」(參考加拉太書5:22-23)它們會構成陶瓷上獨特的圖案,具有「信、望、愛」三大特點(參考哥林多前書13:13),其中,信心的「創始成終」都在於基督(參考希伯來書12:2)。

靈修既然是跟隨聖靈帶領的行為,那麼安靜下來聆聽聖靈的「聲音」就成為必須,所謂「沉默有時,說話有時」(參考傳道書3:1)。這也正是耶穌基督所立下的榜樣,祂常常放下一切事奉,退到曠野(自然)禱告,與神相會、對話。(參考馬太福音5:1;路加福音5:16;6:12)

的確,心懷聖者進入自然,就是進入與神的對話和會晤中,就是葡萄枝緊緊聯結葡萄樹,就是讓生命進入一種靈修狀態。


本文摘自《2020神國雜誌第59期》,因全文較長而節錄部分內容,全文詳見 <進入神聖的空間>, 歡迎廣為轉發分享。

本文取材自《神國》季刊。該雜誌為「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」之代表性刊物,強調以前瞻力、突破力、挑戰力、感動力、知識力、行動力兼具的内容與風格,召喚讀者以信仰視角,關注人才、外展、文化、關係與社區議題。該協會每年在美國賓州、臺灣舉辦「文化實務營」。索閱《神國》雜誌及報名營會,請上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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